黄进,男,汉族,1958年12月生,湖北利川人,1975年8月参加工作,198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
武汉大学法学博士(中国自己培养的第一位国际私法专业博士学位获得者),加拿大
蒙特利尔大学名誉博士。首届“
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”,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委“作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”,
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特等奖获得者,首批“
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”。曾任
武汉大学副校长、
中国政法大学校长。
历任
武汉大学国际法学研究所(中国教育部
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)所长、法学院副院长、校长助理、校长助理兼教务部部长、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、副校长。
先后主持和参加中外科研项目20多项,出版专著、主编或参编的著作40余部,在《
中国社会科学》《
法学研究》、荷兰《海牙国际法年刊》、美国《杜克国际法与比较法杂志》等中外刊物上发表中英文论文、译作190多篇。
学术成果获
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国家级一等奖、
司法部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一等奖,
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第二、三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法学二等奖等多项奖项。个人曾获首届十大“杰出青年法学家”称号、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特等奖、中国教育部“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奖”等,2004年入选首批“
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”。
担任
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评议组成员,
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、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、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、
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、
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、
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副会长、国际投资争议解决中心仲裁员、
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员。
是美国
耶鲁大学法学院富布莱特学者、瑞士
比较法研究所访问学者、澳门政府立法事务办公室高级技术顾问、国际体育仲裁院
雅典奥运会特别仲裁庭
仲裁员。
黄进教授主攻
国际私法学,旁及国际公法与
比较法学,尤其是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法、
区际冲突法、
国际商事仲裁和中国国际私法的学术与实践有深入、系统和独到的研究。
其代表性著作和教材有:《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研究》(专著)、《区际冲突法研究》(专著)、《区际冲突法研究》(专著)、《
中国国际私法》(专著)、《国际司法协助与区际冲突法论文集》(主编)、司法部法学教材《现代国际私法》(主编)、《区际司法协助研究》(主编)、《区际司法协助的理论与实务》(主编)等。
先后在《
中国社会科学》、《海牙国际法年刊》(荷兰)、《国际法文摘》(德国)、《杜克国际法与比较法杂志》(美国)、《
中国国际法年刊》《
法学研究》《经济与法律》(香港)、《华冈法粹》(台湾)等国内外报刊上发表中、
英文论文、译作90余篇。
黄进同志长期在高校工作,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和办学特色,他政治素质好,全局观念强,工作思路清晰、视野开阔,行政管理经验丰富,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开拓进取精神,为人朴实,善于团结同志,对自己要求严格,清正廉洁,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,他业务能力强,学术水平高,在法学界有很大影响。(中国教育部)